| S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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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社区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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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8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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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7日凌晨2点左右我们初中同学一起回到孙坂路浒井高速路口处,我同学骑摩托车载另一个同学是靠右正常行驶的,突然从左侧高速路口处窜出一辆小车,小车的速度非常快,撞上了我的同学,导致我的两位同学均腿断,腹部器官和头部均挫伤,现仍躺在医院治疗中。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并未报警,是我们自己最先报了警,所有的目击者均证实肇事司机是个男的,而且喝了酒(从脸上的通红及后来躺在事故旁的草坪那睡着了推断出),但集美交警支队的罗育杞交警却没有将他叫到交警大队作笔录,导致最后肇事司机逃逸,交警因此无法认定真正的司机。此后,肇事方多次找出多人来充当肇事司机,先是车主说自己是司机,在交警的多次追问下才承认不是,之后肇事方又找来一个声称自己是厦大一个叫林跃华的教师来充当肇事司机,而在目击者的肯定性指证下才承认事故发生后他正在睡觉,是被叫出来顶替肇事者的。东窗事发后,肇事方极力托人找关系,最终交警罗育杞竟然荒唐地认定肇事司机是个女的,而所有目击者的笔录中都明确肇事司机是男的,真不知道交警是收了肇事方多少好处,竟然能违背良心作出这样的认定。请大家来评评理,这样的交警还配当交警吗?我的同学现在还伤得很重躺在医院,而肇事方仗着有交警作靠山竟然嚣张到现在连看都不去看我同学,也不去给他们付医疗费,他们现在每人都已经欠下几万的医疗费,都是农民出身的他们怎么负担得起啊?大家说说,这世间还有公道吗?还有正义吗?还有道德吗?我们厦门是文明城市啊,怎么可以让这样的肇事方,这样的交警横行霸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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