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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拟限行人力三轮车,消息一经发布,立时引起争议。部分居民认为,广州已经禁摩禁“电”,如今再限三轮车,难道又让穷人给富人让路?他们希望政府部门可以从便民出行的角度出发,就算是要限行,也要把限行方案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
对“黄包车”的去留,实不必上纲上线,动不动就往富人与穷人的对立上靠,倒是考量政府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很重要。毫无疑问,政府是城市的管理者,也是城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如果政府不能够给市民提供充足的、便捷的,起码是廉价的公共运输服务,那就应该允许市民有权利选择像黄包车这样的出行工具,毕竟“黄包车”的存在,方便了一些人的出行。
如果说,对于城市场管理者来说,“黄包车”是一个除之而后快的事,也要尊重市民的选择,这种尊重包括:黄包车的去留,可以让市民作选择,这种选择一方面可以是政策法规上选择,即通过听证等用手投票的方式,吸纳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是市场的选择,即,如果黄包车没有价格、服务以及安全上的比较优势,市民会很自然地“用脚投票”,让黄包车失去生存的土壤。
“黄包车”的去留,最直接的利益牵涉者是“黄包车”主,他们是城市里的底层人员,他们靠出卖体力维持生活,如果他们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恐怕不太愿意去蹬“黄包车”。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这一辆“黄包车”的意义就是天大的意义,高过城市任何高尚的价值,它意味着柴米油盐、学费、看病……以及活着的尊严。“黄包车”被收缴了,也就“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了。因此,在没有很好地解决他们的“生路”问题之前,禁止令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偌大的城市容不下一辆“黄包车”,算不算是容不下弱势者的生存?算不算是对民生艰难的置若罔闻?算不算是“洁癖者”过于自私自利,算不算是城市宽容气质的缺失?如果城市管理者将“黄包车”存在的问题(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利弊,试问汽车就没有安全与增加交通压力的问题?禁“黄包车”的理由过于牵强)使劲放大,它确实“死有余辜”,但是综合权衡考虑,那么,禁“黄包车”解决一个交通问题,带来了更大的社会问题,得失是否平衡值得好好算计一下。
有一个问题很让人困惑,为什么中国的城市管理者总是试图将城市弄成只有小轿车在跑的城市,好象这样才是城市发展、文明的标志,孰不知,即便在发达国家,汽车如此普及,保有量如此之大,也仍然允许人力车的存在,尤其鼓励人们使用自行车,因为这是最环保的出行方式。可是在国内很多城市,自行车道越来越少,以至于无,所有的道路都让给汽车跑。从环保的角度思考,要不要禁“黄包车”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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