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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传承历史文化的名义大搞保护和建设工程,中华文化标志城绝对不是第一家,也绝非最后一家。当然,笔者在此无意由此及彼地贬低中华文化标志城初衷设想的美好愿景意义,也没有低估它作为一座精神资源之城,可能承担的教育、传承历史文化起到的无限价值,笔者在此提出的一个善告就是,在各地都在大兴土木如盲目建设“面子工程”般只管上马、不讲效益地大打“历史文化牌”“历史名人牌”的当前背景下,中华文化标志城最终建设草案的出台,还是应该慎重稳妥为好: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专家学者们“300亿不够”“168米孔子像”“打造文化副都”的前景描绘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实事求是的文化保护和想方设法的文化传承,而是貌似一场打着历史和文化的幌子而进行的动机不纯、前景难料的集体“梦呓”——如果认为完成了颇具规模的雕塑或者说是上档次、够水平的建筑,就算是完成了对无限历史文化传承预设、预置的话,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建设,又和最近沸沸扬扬讨论的重建的圆明园有什么本质区别?
所以在笔者看来,在相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做好做全的情况下,盲目而贪大求全地大兴土木,不过是中了好大喜功的毒——与其将更过的精力放在大兴土木上,不如动用这300亿尚且不够的钱,去做好区域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
笔者最后阐明的一个浅显但仍有必要提及的问题就是:文化的标志不是一块碑,不是一座雕像,也不是一套仿古建筑;文化的传承教育,也绝不能简单化为依靠单纯地参观浏览碑林、雕像和建筑来完成,而需要潜移默化地、全方位地提升和增进公众的知识文化素养、对传统历史文化的了解、对传统价值观的认同和遵守。从这个视角上看,中华文化标志城的草案中,涉及保护层面的工作不妨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大兴土木方面的工作,还是三思而后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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